(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)安省萬錦市男子肯特(Tyler Kent)回憶,當他還是高中生的時候,看到一個女孩子漫不經心地過馬路,沒注意到公車駛到近前,他抓住了她。
如今,肯特的個性車牌“抓她”(GRAB HER)用了近四年。他說,那與性別、性別歧視無關。但在本月,他收到了安省服務局的電子郵件通知,知道有人對他的個性車牌提出投訴。
肯特說,儘管我的車牌是合法取得的,但政府要他在15天內予以回應。
從安省省府global news了解到,收到個性化的車牌申請後,都會進行人工審查,不幸的是,肯特的可能被忽略了。
依據省府“指導原則”,當收到書面投訴時,召回程序啟動,會展開徹底審查。每個投訴都將由個性化車牌審查委員會(Personalized Licence Plate Review Committee)複審,最後決定由機動車輛註冊處(Registrar of Motor Vehicles)作出。
今年早些時候,新斯科舍省男子格拉貝Lorne Grabher 就因“格拉貝”(GRABHER)的個性車牌,成為媒體的頭條新聞。與肯特不同的是,新省男子的車牌GRABHER是一個單詞,乃家族姓氏,發音是“Grabber”。
使用了27年的車牌被取消,格拉貝要打官司。他的案子,已經定在2018年2月1日開庭審理。而對於保住自己的車牌,肯特感到希望渺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