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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30 | 星期天

加拿大:醉駕致他人死亡者最低5年刑期

發表: 2015年06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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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stock)


(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)加拿大司法部長昨日提出一項新法案,希望通過立法讓醉駕致人死亡者得到更嚴厲的懲罰。

據CBC報導,週二(16日)司法部長麥凱(Peter MacKay)在眾議院提出該項新法案時,因醉駕事故痛失孩子的三位母親受邀到場。

這三位母親發起的一個家人為伸張正義請願運動,已經收集到9萬多個簽名。她們呼籲政府,對醉駕導致他人死亡者,要判5年的強制性最低刑期。目前醉駕致使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,但沒有強制性最低刑期。


麥凱周一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《權力與政治》(Power and Politics)節目訪問時僅表示,擬議法案要發出的信息是,在高速公路上奪命冒險的人﹐將面臨嚴厲處罰。麥凱說,加拿大發生的刑事死亡案件﹐醉駕是頭號殺手。


何時通過難知


由於眾議院夏季休會期在即,而夏季過後聯邦大選在即,所以新法案一時半時不會得以通過。新法案被麥凱稱之為“佔位”立法,在秋季大選後供新政府考慮。

受邀母親之一,亞伯達省博蒙特(Beaumont)的阿塞瑙爾特(Sheri Arsenault),在2011年11月痛失愛子。當年,她年僅18歲的兒子布拉德利(Bradley),在一場恐怖車禍中喪生。布拉德利的兩個朋友﹐也在車禍中身亡。

該案案犯普拉特(Jonathan Pratt)被判三項誤殺和酒後駕駛導致死亡罪名成立,入獄八年,終身不得駕駛。阿塞瑙爾特曾與麥凱見過面,倡議嚴懲醉駕者。她說,是時候承認醉駕是嚴重罪行,酒精不能當藉口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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