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特忧丢官 或被禁参政7年|大纪元多伦多

2024-11-25 | 星期一

福特忧丢官 或被禁参政7年


【大纪元2012年08月30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高云林编译报导)多伦多市长福特在回应利益冲突指控官司时表示,如果他在下週三出庭时输掉官司,将有可能失去官职。若法庭裁决指控成立,更可能令福特七年内不得重返议会。福特週三表示如果不幸被踢出市政厅,而法官允许他再次参加竞选,他会保证再次竞选市长。
  
福特週三表示,自己有可能被禁止参政长达七年,「这是最糟糕的情况,我认为我没有做错甚么」。
  
福特週二在出席Newstalk 1010节目时表示,他将于下週三接受控方律师卢比(Clayton Ruby)的盘问,并称对方慾将其拉下市长宝座。「如果我输掉官司,我猜我会失去工作,这件事真的令我很困扰。」
  
诉讼源于2010年,福特在任职市议员期间,动用印有市政府标记的信纸,为他的一个私人足球基金会筹款。同年,市府操守专员Janet Leiper指福特不恰当利用市府资源,建议他归还所筹集的3,150元款项。而后市议会投票贊成接纳操守专员的建议,但福特一直未有退还。
  
市议会今年2月就此事再次展开辩论,福特游说市议员支持他,称款项已用于为学校添置足球设备上,他不会还款并在市议会投下反对票。事件涉嫌违反《安省市政利益冲突法》(Ontario's Municipal Conflict of Interest Act ),该法规定市议员不能就与本身有利益冲突的议题发表言论及表决。
  
多伦多市民马格德(Paul Magder)聘请着名律师卢比,于今年3月对福特提出诉讼,指控其不当使用市府资源,违反市政利益冲突法。福特将于9月5日出庭,如果法庭裁决指控成立,福特可能会提前辞任市长一职,更可能七年内不得重返议会。
  
如果法官Charles Hackland判决是出于一时疏忽或判断错误,福特或许还能保住乌纱。不过马格德的诉讼书辩称,福特是故意违反规定,法官应判决让他让出市长宝座。
  
律师卢比认为,福特在被正式调查前已被警告过两次,而他对此不予理会,因而福特不是疏忽或失误,而是明知故犯。
  
诉讼书中指出,福特曾经在特定问题上有蔑视该法规的行为,他也显示出法规不制约他的姿态。
  
福特的律师兰斯纳(Alan Lenczner)表示,福特没有涉及「金钱利益」,因为所有的钱都给了足球基金会,而不是装进他自己的口袋。他认为,如果福特违反法规,法官也应视为 「判断错误或疏忽」,因为福特以为只有影响市府财政的行为才算违规,而且涉案的金额也微不足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