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伦多永久居民有望市政投票 华裔热议 |大纪元多伦多

2024-11-23 | 星期六

多伦多永久居民有望市政投票 华裔热议


【大纪元2013年06月13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高云林多伦多报导)加拿大多元文化城市多伦多市议会以一票之差通过选举改革动议,赋予永久居民参与市政选举权利,并採纳排序投票制。安省省长韦恩(Kathleen Wynne)6月12日表示,省府对多伦多市议会通过的永久居民拥市政选举权持开放态度。如果省府通过修例,多伦多将成为加拿大首个永久居民有投票权的城市。华裔对该举措均持开放态度。

韦恩週三对媒体表示,她渴望审查市议会提案。「我认为他们正关注的这个问题非常有趣。我说过提出建议时我们会考虑,我们还没有得到正式请求。」

她说:「但我认为,在一个像多伦多这样多元化的城市,让人们参与民主进程的方式很重要。」

多伦多市议会在週二投票决定,要求省府给予本市25万名永久居民市政投票权,并让多伦多採用排序投票制。在该投票系统之下,选民可选一个最喜欢的候选人或按优先顺序排列:1为首选,2为次选,3为第三选择。曾为市政事务厅长的韦恩表示,这些创新都是值得做的。

全国华人保守党联合总会主席蔡承志对《大纪元》表示,他虽然可以接受永久居民对市政具有投票权,但还是觉得应该拿到公民身分才有投票权比较合理。

蔡承志表示,永久居民并没有公民身分,他们可能在加拿大住的时间并不长,可能对社区环境不是很熟悉,对人民需求认识不够多,参与投票不是很妥当。

加拿大华裔参政同盟永远名誉会长林达敏则认为,让永久居民拥有市政投票权是件好事,有利于移民族裔的利益得到保障。

贊同适当开放投票权

多伦多时事评论员李天明对《大纪元》表示,市府管辖范围并不涉及对外贸易、与其他省分关系、国家外交军事等重大事情,仅涉及交通、教育、垃圾回收及公园、停车等最基本服务。永久居民虽然不是国家公民,但他们都居住在城市某一特定区域,应该对与自己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和政府服务部门有取捨权。

李天明认为,市选适当开放投票权有一定好处,对永久居民热爱这片土地有好处,帮助他们建立主人翁感觉,积极参与市政建设和活动,但应该在某种程度上给永久居民一定投票权,而不是给所有人百分百投票权,在某些方面要加一些限制条件。

他说,问题在于永久居民不是国家公民,并且有相当多的人拿到身分后,又回到原居地或到其他国家去谋生,如果把投票权给这种人的话,对长期居住在这个城市的公民和其他永久居民不公平,因此,一个偶尔才在这个城市居住的永久居民,不能有平等投票权来决定城市事务,这在一定程度要限制。

李天明建议,某些话题可以开放给永久居民投票,但他们对市议员没有投票权。他解释说,由于永久居民往往喜欢扎堆,往往一个区域中某个族裔比例非常高,如果永久居民也有投票权,有可能造成多数人暴政,也就是说某个比例较高的族裔会漠视其他少数族裔权利,比例高族裔的负面东西有可能影响到一个选区事务。

除了限制话题,他还提出另三种方法,如比例,公民的一票就是一票,永久居民可以一票算半票;或每个家庭算一票,但问题是一个家庭中可能有人是公民;或居住时间限制,如规定居住几年以上居民有投票权。 ◇

华裔:行使投票权 有助融入加拿大社会

林达敏对《大纪元》表示,移民来到这里,要让他们对这个国家有归宿感,就一定要让他们参与国家政治。他说,与人们日常生活最相关的就是市政事务,人们也比较愿意对与生活密切事务投票,所以给永久居民投票权,他们就会为了自己需要去研究了解这个社会,等到他们将来成为公民可以在省和联邦投票时,就会因有一段时期的投票经验,在政治上比较成熟。

林达敏还表示,永久居民也有纳税和其他义务,「他们一部分税是付给市政府,如果有纳税给市政府,就应该有权去投票。」

等待申请公民的李小姐表示,在中国时从未享受过投票权,对第一次拥有投票权感到很兴奋。她称,能自由选择自己中意的官员,对所住区事务也有权利表达意见是很棒的事。

刚拿到永久居民身分不久的士嘉堡居民史小姐,对永久居民拥有市政投票权表示非常支持。她表示,自己以前没有投票权,也不太关心政治,对自己住在哪个选区及所代表市议员都不了解,她现在很有兴趣去了解一下,并打算向选区代表提意见,如交通问题,「我有选举权,给他们提意见也更有力度。」

史小姐还打算到市选时去了解每个候选人背景,以及投票程序,让自己宝贵一票投到真正为民服务候选人身上。

刘女士2004年就移民加拿大,因为个人认为入籍意义不大,至今一直未申请公民身分。刘女士表示,以前没有投票权也就没有参与加拿大事务想法,突然听说自己可能有投票权,一下感到自己有点主人翁感觉,离融入加拿大社会更近一步。

在记者採访中,也有年轻华裔永久居民表示,对参与政治没多大兴趣,只想入籍获得加拿大护照,可以免签去很多国家旅游。有年纪大一点的华人称:「我可能不会关心这些事,离我太遥远了,如果让我去选,我就弃权。」

(责任编辑:岳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