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稅局稽查 物業出售恐征高稅|大紀元多倫多

2024-11-23 | 星期六

加拿大稅局稽查 物業出售恐征高稅


【大紀元2013年04月19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)加拿大聯邦政府新預算案提出的主要增加收入途徑是打擊漏稅,加拿大稅局(CRA)正加緊稽查物業買賣漏稅問題,尤其是多倫多近年迅速興旺的公寓市場,是稅局稽查的目標之一。

加拿大物業出售後賦稅有3種可能,自住物業出售獲得的收益不用納稅;用於娛樂消遣、出租或其他投資用途的物業,銷售利潤的50%需要納稅;純粹為了買賣賺錢的物業,100%的銷售利潤須要納稅。

聯邦財長范赫提(Jim Flaherty)希望稅局今年能從打擊漏稅中增收超過5億元,那些購買新公寓時說是為自住,但後來改變主意將其出售的人,幾年積累的物業升值利潤可能很多會被征了稅。

多倫多稅務律師及稅務作家佘門(David Sherman)對《大紀元》說,稅局未能合理地考慮當事人的出售理由,更多地考慮他們持有物業的時間,「這是我們對稅局有意見的地方。」

佘門解釋道,如果購買物業的目的是為了出售,或先出租,不合算的話就出售,這樣獲得的收益屬於生意收入,需要100%納稅。如果目的是為了個人較長時間擁有或出租該物業,就屬於資本物業,其銷售所得利潤,自住物業全免稅,其他用途的物業只有利潤的50%需要作為收入納稅。

他說,稅局稽查員會說,「你只擁有該物業6個月,所以你購買時的目的一定是為了出售。」但是,這些業主可能是3年前決定並簽合同購買該物業。

RE/MAX(運亨地產)多倫多經紀Lewis 黃對《大紀元》說,有人買樓花是為了買賣賺錢,但確實也有人是為了個人擁有,但2、3年後改變了主意,「政府如何區分是個問題」。

他說,目前公寓市場整體比較慘淡,政府如果這樣強化政策的話,「多少會影響投資的心態,減少一些人的投資意欲。」

買樓花後改變主意 或面對天價稅金

稅務律師James Rhodes對多倫多星報說,他的一個客戶2005年在多倫多市中心買樓花時是單身,2009年他訂婚後,決定要到靠近未婚妻工作的地方住。他在公寓交貨並註冊後很快賣掉了,稅局稽查員認為,註冊公寓後很快賣掉,以及當時作為單身漢買2睡房的公寓都屬可疑。結果這筆買賣帶來的10萬元利潤被當作生意收入,全額納稅是5萬元,加上漏稅罰款50%(2.5萬元),總共是7.5萬元。

按Rhodes的估計,將這案件告上加拿大稅務法庭的成本是1萬至1.5萬元。

佘門說,對於擁有物業時間短的個案,稅局都可能調查,但如果納稅人有證明證實當初的購買目的是資本投資的話,提出異議的勝算就大;還需要提供改變初衷的原因證據,比如原來的目的是給一位家人住的,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。「你須要說服稅局,給這位家人居住確實是當時的購買目的。」

Rhodes稱,稅局似乎不太關心當事人可能因為情況變化不再想住在公寓裡。他的一位特許會計師客戶等了5年,才於2011年入住位於多倫多市中心的一套935平方英尺的公寓,住了15天後覺得太小,搬回原來的房子住,把公寓賣掉了。稅局稽查員認為這買賣賺了15萬,要求他們繳稅7.2萬,外加罰款3.6萬。結果,這會計師寫信要求國家稅務部部長調查此事。

律師建議準備好證據

佘門建議,可能遇到這種情形的人應該準備盡量詳細的文件,從簽合同買樓花開始到出售公寓止。文件應能證明,當初有較長遠的打算,給自己或家人住,或者是出租用途。比如有過為了家庭需要所做的裝修,需要保留所有的電郵記錄,裝修訂單及有關的討論;如果涉及父母的話,最好有他們參與作出裝修決定的證明。

「當我與稅局爭辯這類問題時,我會向各種人收集證詞,尤其是無利益相關的人,比如知道有關事實的律師、會計師和地產經紀,看看他們如何看當事人的(購房)目的。」他說,如果原來的目的是出租,後來因為估計不到的原因改為出售,要保留當時試圖出租的證據(比如廣告或與潛在租客的面談等)及改為出售的原因。如果你能展示因意外的原因需要用錢,或者因突然失去工作供不起物業的話,都可以幫助「說服稅局,或者加拿大稅務法庭」。

查房市漏稅 或影響公寓市場

多倫多公寓市場現在不景氣,尤其是公寓樓花不好賣,政府現在加緊稽查物業買賣漏稅,可能會使這個市場雪上加霜。

多倫多資深地產經紀劉世傅已經感覺到政府對打擊漏稅的決心。他對《大紀元》說,稅局現在查漏稅特別抓得緊,連餐館招待收的小費都要去查是否漏稅。收現金的小費很難查漏稅,但去年底已經聽到有些商會的人在抱怨這事。

政府還出台了懸賞鼓勵舉報漏稅的政策。他說,看到地產買賣數額巨大,政府也想多收些稅。「這些會如何實施,我們還不知道。」

劉世傅認為,轉讓樓花的收益可能會有人不報稅,但買賣房產就沒法隱瞞,只是應該按自住免稅,按資本收益免一半稅,還是按生意收入全額繳稅,就不容易說清,有很多灰色地帶。他說,他知道有一個經紀買一棟房子後,住半年就出售,然後再買另一棟。「就是一棟換一棟,這算不算自住?」

「我知道有人買了3套新公寓,交貨前去銀行借錢,發現借不到那麼多。」他說,這人只好轉讓一個樓花,自己買2套,1套自住,1套出租。「那個轉讓的樓花賺了錢的話,應該屬於什麼?」

他說,現在這麼多樓花及新屋買賣,很多人在交貨後很快出售。稅局要看當事人買物業時的目的,這個不容易證明,後來他們會有很多原因改變初衷。「如果不管如何,都需要納稅人去解釋的話,會影響買家的購房決定。」

「我相信買樓花已經過了最旺的時候,很多人想轉讓樓花,希望快點出手。」 劉世傅說,如果政府真抓的那麼緊的話,有些人可能會把資金轉去股票或者黃金等投資市場。

劉世傅說,外國投資可能會因此轉走,本地人很難逃稅,就要看稅局如何執行政策了。「多倫多市中心公寓的很多買家是投資者,如果不能鼓勵他們購買,樓花的銷售速度就會慢下來。」

「最近經紀帶客戶去買新公寓,可以獲得7%的佣金。」他說,通常的佣金是3%左右,是因為市道不好;而那些新的獨立屋市道好,「發展商不給佣金,自己出售,供不應求。」

(责任编辑:滕冬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