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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:醉驾致他人死亡者最低5年刑期

发表: 2015年06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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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Istock)


(大纪元记者季薇编译报导)加拿大司法部长昨日提出一项新法案,希望通过立法让醉驾致人死亡者得到更严厉的惩罚。

据CBC报导,週二(16日)司法部长麦凯(Peter MacKay)在众议院提出该项新法案时,因醉驾事故痛失孩子的三位母亲受邀到场。

这三位母亲发起的一个家人为伸张正义请愿运动,已经收集到9万多个签名。她们呼吁政府,对醉驾导致他人死亡者,要判5年的强制性最低刑期。目前醉驾致使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,但没有强制性最低刑期。


麦凯周一接受加拿大广播公司《权力与政治》(Power and Politics)节目访问时仅表示,拟议法案要发出的信息是,在高速公路上夺命冒险的人﹐将面临严厉处罚。麦凯说,加拿大发生的刑事死亡案件﹐醉驾是头号杀手。


何时通过难知


由于众议院夏季休会期在即,而夏季过后联邦大选在即,所以新法案一时半时不会得以通过。新法案被麦凯称之为“佔位”立法,在秋季大选后供新政府考虑。

受邀母亲之一,亚伯达省博蒙特(Beaumont)的阿塞瑙尔特(Sheri Arsenault),在2011年11月痛失爱子。当年,她年仅18岁的儿子布拉德利(Bradley),在一场恐怖车祸中丧生。布拉德利的两个朋友﹐也在车祸中身亡。

该案案犯普拉特(Jonathan Pratt)被判三项误杀和酒后驾驶导致死亡罪名成立,入狱八年,终身不得驾驶。阿塞瑙尔特曾与麦凯见过面,倡议严惩醉驾者。她说,是时候承认醉驾是严重罪行,酒精不能当藉口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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